服務熱線:
手機號碼:15811821550,15811825590
地 址: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嶺北六路深圳市富春暉科技園A棟7樓
手機號碼:15811821550,15811825590
地 址: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嶺北六路深圳市富春暉科技園A棟7樓
宜昌市生態環境局監管臺揚塵站點數據報送操作規程
更新時間:2021-11-06 點擊次數:886次
揚塵站點數據報送操作規程
第一條 【總綱】為了保證揚塵站點數據報送工作能夠快速、穩、有序地推行,制定本操作規程。
第二條 【報送流程】報送流程分為以下四個步驟:前期準備、站點申報、數據報送、報送反饋。
各揚塵站點需要首先進行前期準備工作,在確保前端數據采集設備正常、工控機正常以及網絡暢通的情況下,向宜昌市生態環境局備案揚塵站點信息,備案成功后,由揚塵站點的設備供應廠商開始進行數據報送工作。
第三條 【前期準備】每個揚塵站點在數據報送之前需要具備以下條件:
1、 確保前端揚塵數據采集設備能夠正常穩定地采集相關指標的數據。
2、 確保工控機能夠正常穩定地收取數據采集設備的數據。
3、 確保工控機能夠與互聯網聯通。
4、 確保在數據報送工作開展時,有專人負責數據報送工作。
第四條 【站點申報】每個揚塵站點在數據報送之前,需要向宜昌市生態環境局備案站點信息,站點信息備案申報表詳見附表1。
備案成功后,由宜昌市生態環境局為每個站點發放一設備號,該號碼需要在報送數據時作為“設備一標識MN"使用。
第五條 【報送要求】每個揚塵站點需要按時發送小時數據,小時數據的數據監測時間與數據包發送時間的時間間隔不能超過10分鐘。
第六條 【報送方式】各揚塵站點統一通過互聯網報送,報送地址參考下表,報送協議統一采用《HJ212-2017:污染物在線監控(監測)系統數據傳輸標準》標準協議(以下簡稱212協議)。
不能滿足互聯網報送或者無法適配212協議的,需要盡快與站點設備供應廠商協調。